從11月15日開始至11月17日,由國家開發銀行河南分行提供的3.7億元國家助學貸款將陸續發放到全省83所高校的8.1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手中,這標志著我省2005—2006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工作基本完成。我省高校所有提出貸款申請并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獲得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2005—2006學年度,河南國家助學貸款發放范圍覆蓋到所有符合貸款條件的高校,即由上半年發放的省屬高校擴大到省轄市所屬高校、民辦高校、企業辦高校和軍事院校地方生班。貸款高校由上半年發放的43所擴大到83所,占發放范圍內所有高校的90%;貸款人數由上半年的4.2萬人增加到8.1萬人,占發放范圍內在校生的13%,其中,省教育廳供給經費高校獲得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占在校生的比例為16.4%;貸款額度較上半年發放的2億元增加了1.7億元。本批貸款發放后,按新的貸款模式由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總額將達到5.7億元,受益學生12萬人。
我省2005—2006學年度的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工作從今年9月1日起開始啟動,其間工作分三個階段:9月1日—10月24日為申請、審核上報階段。這一階段工作的重點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審核確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困難學生并上報省教育貸款管理中心、省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后報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審批。10月25日—11月9日為合同填寫及貸款審批階段。這段時間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對省教育貸款管理貸中心上報的貸款資料進行審批,各高校根據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審批的結果,組織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根據借款合同實際簽訂情況最終確定貸款學生及貸款金額。11月10日—11月15日為貸款發放階段。11月15日,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已將貸款撥付到各高校的專用賬戶,所有貸款將于11月17日前全部發放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手中。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貸款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貸款及時發放到困難學生手中;二是加快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系統建設,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同時實現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與人行的個人征信系統相銜接;三是完善制度,出臺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貸后管理辦法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考核評估辦法,并按考核評估辦法對各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行考核評估,確保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持續健康開展。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與河南省教育廳網站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