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原點 自國家助學貸款發放以來,大學生在領取貸款完成學業后逃避還款的事情多次見諸報端,今年41名學生被集體告上法庭一事,無疑將學生還貸問題推上風口浪尖。記者調查發現一種頗為矛盾的現象:一邊是銀行為助學貸款本息難追叫苦不迭,一邊卻是貧困學生反映助學貸款還款條件苛刻。 欠款學生蹤影難覓 6月3日和4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就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昌平支行訴原中國石油大學學生季鵬飛等四被告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書進行公告送達。昌平法院立案半年來,有37名學生通過不同方式償還了貸款,但仍有4名學生既不還貸,也未到庭參加訴訟。 上學時,助學貸款解決了貧困生在經濟上的后顧之憂,但畢業后,當需要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時候,他們卻隱身了。他們搬家,更換手機號碼,不主動與銀行聯系還款的事情,而按照他們當初留下的資料,銀行也很難再聯系上他們。甚至當銀行把他們告上法庭,他們也沒有到庭參加訴訟。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將判決書在《人民法院報》上進行公告送達,他們仍未露面。 他們真實地生活在這個社會里,有的人參加了工作,有的人還在繼續自己的學業,但在還款這個問題上,他們不折不扣地成了“隱身人”。 中國石油大學畢業生季鵬飛、張銀華、霍偉程、侯俊這4個名字一經曝光就引起不小的關注,在此之前,媒體報道欠款大學生時都用“某”來指代,這次法院首次以公告送達判決書的形式在媒體上公布欠貸不還的畢業生的真實姓名。公布真實姓名的動因來自于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對于連續拖欠國家助學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將分期分批在新聞媒體和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上公布。 擺在法院和銀行面前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些“隱身”的畢業生在哪里?昌平法院的法官告訴記者:“從銀行提供給法院的資料看,學生領取貸款時填寫的申請信息包括學生姓名、學校信息、學生住址,極少有學生留下電話。而學生填寫的地址幾乎都是入學前的地址,按照這個地址別說在北京找不到他們,就連我們的法律文書也只能郵寄到他們的家鄉。即使留下電話號碼的學生,在畢業后也能換一個手機號碼,你還是聯系不上?!?/p> 尋找欠款不還的學生,學校似乎比銀行更有優勢。記者聯系到中國石油大學負責學生助學貸款工作的學工處劉老師,他無奈地說:“學校確實有其他的途徑能聯系到學生,我們現在和這4個學生有聯系,但畢業生畢竟不是在校生,已經不是學校通過自己的方式就能管理得了的?!?/p> 還款的第一關是找到工作 4個畢業生的還款數目都在兩萬元左右,其中有兩人畢業已超過兩年,從常理上判斷,償還這個數目的貸款并非不可能。記者了解到,季鵬飛就讀于中國石油大學英語專業,張銀華就讀機制專業,兩人的專業都不屬于就業難的范疇。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37名在被訴后通過各種方式償還貸款的畢業生中,有些人選擇“隱身”是因為沒錢還款。一位法官告訴記者:“有一位畢業生,畢業已經一年多,但一直沒有找到穩定的工作,他打工的收入在北京維持正常生活都成問題,更別說還貸款。還有幾個畢業生在被銀行起訴之后,他們的父母怕對孩子人生發展不利,就由父母墊付了錢?!鳖I取助學貸款的本意就是將貧困家庭從學費負擔中解脫出來,但“父母墊付”的事實說明負擔還是推給了家庭,而且加重了負擔。 北京某學院一位2003年畢業的徐姓女生1999年貸款至今未還,她已拖欠超過2.5萬元。她向記者說出自己不還款的原因:“剛畢業那年最要緊的是找工作,不管薪水高低,先有個工作再說。我在一家小公司每月薪水1200元,除去房租500元,基本生活費和手機費近600元,就剩100多元,哪有錢還!第二年換了一個公司,薪水提到3200元,但因為搬家,房租也升到800元,經常和客戶外出應酬,我每個月還是沒有積蓄。我如果按照季度還款,還款月至少需要5000元,平時沒有積蓄,我那個月只能喝西北風了?!?/p> 質疑苛刻的還款條件 助學貸款違約率已經高達28.4%,這讓人們無法再將問題簡單歸結到學生誠信,轉而關注起學生的還款環境來,特別是違約率折射出的助學貸款政策層面上的不完善。 2004年9月,教育部對助學貸款辦法進行了調整。原規定里學生所借貸款利息的50%由財政貼息,其余50%由學生個人自己負擔。新辦法改為,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全部自付,借款學生畢業后開始計付利息。 新辦法將原還款期限限定在畢業后4年內改成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后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后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并規定可在畢業一年內更改還款計劃。 新辦法增加規定,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新辦法還提出,普通高校要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學生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新辦法改善了學生的還款環境,但仍有學者對新辦法提出質疑。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林毅夫教授認為,新辦法沒有解決兩個關鍵問題。一個是學生還款條件苛刻,舊辦法規定畢業4年內還款,新辦法雖然延長到6年,但6年是否足以讓一個貧困大學生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的情況下還清貸款。 林教授分析,在信用體系方面,美國也經歷過高校畢業生助學貸款違約率較高的階段。據資料,美國學生貸款的拖欠率在1990年達到了歷史最高峰22.4%,經過十幾年的努力,2002年才下降到5.4%的歷史最低點。 美國政府通過出臺靈活的還款方式和多項優惠措施,在防范風險上大做文章。如政府規定,大學生畢業后6個月開始還款,還款期限一般為10年,最長甚至達到30年。學生畢業后,如果沒有找到工作,或者生病、受傷、出現嚴重的經濟困難,還可以申請延期還款。另外,美國政府通過人性化的措施鼓勵還款。如畢業生去中學教書,教滿5年就可以免除1萬美元的貸款。如果去貧困地區做教師,可以減免更多。 可以說,在助學貸款還款上“隱身”的畢業生,既有誠信的缺失,也有各自的苦衷;他們的“隱身”既反映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也折射出助學貸款還款條件的僵硬??傊?,這并不僅僅是41名“隱身”畢業生的問題。